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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成都航院2015年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章程
前言:根據教育部關于高等職業院校開展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統一部署和《四川省2015年高職院校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精神要求,特制定我院2015年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章程。一、實施原則 2015年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采取“知識+技能(面試)”的考核辦法,實行“單列計劃、單獨命題、單獨考核、單獨錄取”。二、招生專業與計劃(一)招生專業 序號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專業類別 學費標準 1 01 電氣自動化技術 信息技術二類 4920元/年 2 02 應用電子技術 信息技術二類 4920元/年 3 03 計算機網絡技術 信息技術一類 6000元/年(二)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按實際參加考核人數的75%確定。三、報名(一)報考條件符合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 “9+3”學校2012級藏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計劃應屆畢業生。所有考生均應參加2015年普通高考報名,并取得考生號。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二)報考方式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3月22日-4月2日登陸學校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網上報名系統報名(網址:www.cap.edu.cn)。2、考生報名時必須且只能填報一個專業志愿。3、考生報名完成后打印《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報名表》并簽名,于領取準考證時提交。(三)資格審查考生報名結束后,學校到省教育考試院核準考生基礎信息,并在學校網站上公布基礎信息核準無誤的考生名單。基礎信息核準無誤的考生方可參加我院組織的考試。四、考試(一)考試方式文化基礎綜合筆試(150分)+技能測試(150分),總分300分。(二)考試內容1、文化基礎綜合筆試高職單招“9+3”畢業生考試參照《2013年藏區鄉鎮事業單位招錄(聘)2010級應屆“9+3”畢業生筆試考試大綱》命題。考試內容為德育、語文、數學三部分合卷考試,總分150分,其中德育30分、語文60分、數學60分。2、技能測試技能測試的方式為面試,面試內容主要包含專業技能、動手能力、個人行為素養、綜合分析、臨場應變能力等。(三)考試科目及時間 日 期時 間 科 目 2015年4月10日 9:00-16:30 辦理準考證 2015年4月11日 9:00-11:30 文化基礎綜合筆試 2015年4月11日 13:30-18:00 技能測試(四)考試地點成都市龍泉驛區車城東七路699號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五、錄取(一)錄取原則1、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2、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和考生分數的具體情況,分類、分專業劃定控制線;3、按照文化基礎綜合筆試和技能測試總成績,分專業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技能測試成績高的考生;若技能測試成績仍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德育成績。4、考生必須參加文化基礎綜合筆試和技能測試方具有錄取資格。(二)各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學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三)由于各招生院校試題難易度不同,所以我院的錄取分數和其他院校的錄取分數不具可比性。(四)錄取照顧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以上獎項以及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免試進入我校對口專業學習。擬免試錄取名單隨招生院校擬錄取名單一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審定后,辦理錄取手續。 六、工作進程(一)2014年3月22日--4月2日,考生網上報名。(二)2014年4月10日9:00-16:30,考生到學校報名簽到。1、提交材料:(1)考生本人簽名確認的《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報名表》;(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1張;(4)考試費130元,報到時由“9+3”學校統一繳納。(5)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必須提供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以上獎項的證書原件、復印件和含文件號的批準文件復印件。2、簽訂《單獨招生考生承諾書》、《誠信考試承諾書》。3、核發《準考證》、熟悉考場。(三)2015年4月11日9:00-11:30,文化基礎綜合筆試。(四)2015年4月11日13:30-18:00,技能測試。(五)2015年4月14日,考生可在學校網站上查詢本人考試成績。對成績有疑問需復查的考生可憑準考證和身份證于2015年4月15日9:00-16:00到學校紀委辦公室登記查分,逾期不再辦理。聯系電話:028-88459362。(六) 2015年4月18日,省教育廳有關處室組織對各招生院校擬錄取名單進行集中審核。(七)2015年4月22日-4月28日,在學校網站公示各專業錄取線和擬錄取名單。(八)2015年4月29日,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并寄發錄取通知書。七、自我約束機制及違規處理(一)在學校招生委員會指導下,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全過程由學校紀檢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二)學校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以及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三)學校單獨招生工作實行“招考分離”原則。(四)凡有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報考的學校職工,不得參與當年單獨招生考試考務和錄取工作。(五)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報考單獨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單獨招生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六)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四川省教育廳和四川省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檔案。(七)考生被我院正式錄取后,與高考普招和對口招生錄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對口高職招生考試及錄取。(八)經我院單獨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注明的時間內到校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八、其他事宜(一)已錄取進入我院學習的學生,不再享受“9+3”中職免費教育政策,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均按照四川省物價局和省教育廳統一批準文件執行。(二)本章程由我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學校單獨招生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聯系部門: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地 址:成都市龍泉驛區車城東七路699號郵政編碼:610100咨詢電話:028-88459388 88459389監督電話:028-88459362學校網址:www.ca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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